为确保灯会期间园内良好观灯秩序及观灯人员人身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结合我市灯会安全管理实际,现就加强灯会园内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观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、法规、社会公德以及灯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,不得妨碍社会治安、灯会安全,影响灯会秩序,做到文明观灯。
二、观灯人员应遵守灯会治安、消防管理制度,接受安全检查,不得携带爆炸性、放射性、危害性等危险物质,不得非法携带枪支、弹药、管制刀具或宠物入园。
三、观灯人员实行一票一人入园制,严禁无票和使用假票入园,更不得从四道入园大门以外的非正规通道入园。
四、观灯人员必须听从园内安全指挥部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,严格遵守园内观灯安全规定,严防发生拥挤、踩踏安全事故,确保观灯活动安全有序。
五、观灯人员不得随地乱扔烟头、火种等,经营户不得使用液化气罐等易燃气体,确保防火安全。
六、灯会入园处的交通实行特殊管制,除特种车辆和灯会工作车辆外,任何车辆不能驶入管制区域以及园内。
七、园内及园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。
八、园内经营户和观灯人员不得占用、堵塞观灯通道,确保观灯人员通行畅通。
九、观灯人员发现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各种安全隐患,应及时报告,共同维护灯会安全。如发现上述情况可及时拨打灯会保卫部电话:0813-2301371。
十、请观灯人员自觉遵守本《通告》的规定,凡有违反本《通告》规定的将按有关法律、法规进行处理。
十一、本通告自2016年1月21日起实施。
2015年1月18日